來源:潞安化工集團網站 時間:2022-05-18 09:38:22
按照國家“內防反彈,外防輸入”的疫情防控總體要求,集團堅持“防疫無漏洞”的總原則,科學統籌疫情防控與生產經營和人民生活相互協調,對防疫工作實現精準管控。同時,為全面貫徹落實集團防疫工作部署,抓實抓嚴抓細各項工作,根據〔2021〕12號《潞安化工集團疫情防控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結合現階段工作實際,集團特制定黨建績效考核細則。
考核細則要求集團各單位疫情防控值班防疫辦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各單位微信工作群公告回復要求在每日十點前將《當日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公告》,包括疫情防控工作存在問題、當日工作安排和國內高中風險區所在地等三項內容。此公告會發送至“集團疫情防控分管領導群”和“集團疫情防控健康管理員群”兩個群里,要求所有分管領導和健康管理員在10點15分前進行回復,并立即開展相關工作。如遇到突發疫情情況時,指揮部會將《突發疫情信息排查公告》發布在兩個群里,要求所有分管領導和健康管理員在收到公告后,兩小時內進行回復,并立即開展相關工作。各類統計報表上報及情況要求必須每日16:00前上報集團指揮部,未按疫情防控指揮部相關文件要求對來(返)人員進行管控的,必須當日16:00時前上報情況說明。實行當日來(返)省員工及家屬“零報告”制度要求全集團員工對當日是否有本人及家屬來(返)省情況進行報告。對突發疫情信息排查實行“零報告”制度,排查執行“三級公告”制度,一級公告:指揮部——單位防疫辦;二級公告:單位防疫辦——科隊健康管理員;三級公告:科隊健康管理員——本科隊全體員工。要求每級公告回復時間均不得超過兩小時。各單位防疫辦匯總后上報指揮部。各單位防疫辦上報時間自指揮部發布公告時間起不得超過7小時。有下井員工的單位第一次上報時間自指揮部發布公告時間起不得超過7小時,科隊健康管理員密切關注下井人員升井情況,升井后及時排查上報,全覆蓋匯總后上報時間自指揮部發布公告時間起不得超過14小時。疫情防控物資《疫情防控物資月報表》的報送,要求在每月5日16:00前將本單位防疫物資采購、庫存、領用發放統計情況上報集團指揮部。
未按照上訴要求完成的所有項目,將扣除本單位黨建績效考核分,具體分值以〔2021〕12號《潞安化工集團疫情防控工作考核辦法(試行)》文件為準。
(文 孔靜)
責任編輯:李世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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